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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羅敬堯,因為之前剛好跟多多不小心買午餐,所以只顧著吃東西,忘了聊這些東西。剛才前面像小猴、十夜和文龍她/他們講的都是她們是前準備或是在遊行當中發生的一些東西,那我要去討論的是在遊行過後,我們需要去思考去反思的是甚麼樣的東西,那我大概從四個點切入,這四個點是我個人很粗淺的想法,我希望藉今天這個機會大家可以做個討論。我第一個要談的是東西是同志遊行跟媒體之間的東西,就是同志遊行可能有三千人、兩千人,可是不可能全台灣兩千萬人聚集到忠孝東路,那今天在其他各地台灣角落的人,她們可能接觸到的訊息不管是平面媒體或是其他媒體,那我覺得今天我們要思考的是,我覺得媒體與同志之間是很互相依賴又互相陷害的角色,因為事實上同志運動有很多訴求必須透過媒體去發聲,透過他讓大家去了解到。可是常常我們也發現到這幾年是因為媒體錯誤的報導到同志的一些新聞像是去年那件轟趴事件,OK,對我來說媒體的同志再現,他其實是像一把雙面的刀一樣,就是妳同時可以透過媒體讓更多人瞭解到我們的訴求和運作,可是同時我們要去很小心的就是媒體他丟出來的東西到底是我們要不要的東西。那這個東西可以拉到我下一個要講到的東西,如果我們把時間點拉回到十幾年前,大約1995、1996那個時候,我們剛剛也發現到那時候的現身會帶著一種面具出來的模式,然後大家就討論到底是看見了同志還是看不見,那我會覺得時間點拉到這二、三年,大家其實可以很明顯的看見了遊行看見了同志,可是我覺得這妳要去思考說我們到底要她們看見甚麼,當然我們也可以自己玩的很開心,一個可以發聲的管道,可是我覺得更重要的是我們到底讓其他人看見了甚麼東西,那她們到底看到了沒?這就跟媒體之間有很大的關係,到底媒體呈現出來的報導到底是不是我們想要去呈現的部分?這是我覺得我們可以去思考的問題。
第二個部分我想要去談的是,多多猜到的沒錯,談身體扮裝是我的專長,事實上今年的遊行我也沒辦法去,因為我剛好去扮裝當別人的伴郎,所以沒有辦法參加。那我談到扮裝這個策略,幾年前同志剛剛開始要去爭這個權利的時候,在一些公開場合或座談會上,礙於現身這個話題在當時還是比較大的禁忌的話題的時候,她們會選擇用戴面具的方式來做一個現身的形式,那從前年的2003到今年的2005,我們發現在遊行裡頭,扮裝其實是一個很主流很必要的東西,可是像第一屆2000年台北同玩節的時候,就為了扮裝皇后爭執不停,就是到底要不要辦扮裝,因為這也跟媒體扯上關係,因為那時候媒體就是一窩鋒的找上扮裝皇后的身影,然後妳就會發現不瞭解同志的人就會說「原來,同志就是一群會穿成這樣嚇人的人!」。這其實很好玩,其實我會覺得已經不再只是高興穿成這樣出去,我會覺得去年和今年的同志遊行扮裝會採取一種比較策略性的扮裝訴求,比如像去年我會蠻欣賞她們那個觀世音的創意,因為你去運用的其實就是在地文化中的東西,讓別人看到妳的時候會有很思考衝擊的暴力的產生,我覺得這才是遊行要做扮裝的意義,如果說我們每一年的扮裝穿的跟十年前一模一樣,這個扮裝的力量其實會消失,不會存在。像今年是穿包青天那個草帽嘛,也就是代表每一年都有一個真正的特殊事件去抗爭,這樣子的扮裝訴求才有所謂的政治意涵在裡面。也就是我會認為說早期一點的扮裝同志遊行可能是一種吸引大家來看嘉年華秀的工具,可是我會認為接下來同志遊行的扮裝應該是作為我們訴求的一種立基,而不再只是一種吸引群眾的目光。
第三點很好玩,我那天在想的時候不曉得會跟文龍的東西搭上一點關係,我大概自己下一個標題叫「從同志遊行到WTO」,對,事實上我也不是學商的,但是我想去看的是在同志運動或者是在這種全球化的年代下,會想到紐約有同志運動,舊金山有,像剛才文龍考大家那一題,很多的國際性大城市都有,那今天台北要舉辦同志遊行是因為大家都有所以我們要有同志遊行嗎,還是說因為台北有同志遊行才稱的上是國際性的大都市?我會認為說我們自己在遊行的時候,還是要去考量到異質性不同的東西,而不是說今天台北有個同志大遊行我們就可以把紐約的同志大遊行照本宣科的copy過來,我會覺得妳忽略到自己本身的在地性文化的時候,那樣子的遊行訴求我會覺得那種力量很薄弱,不會讓我感到它有所謂的文化攻略或政治社會的層面存在。另外一個談到WTO就會談到資本這個東西,譬如說在國外遊行會看到一些商業的,比如說像starbucks,或是今年六月的紐約同志遊行會看到達美航空,就是好幾個商業都會去投入,那這個東西為甚麼到台灣,我們還是有商業啊,像我們有航空公司、有starbucks、有亞歷山大、有加洲,她們都賺了不少錢嘛,那為甚麼這些東西她們不能出來或她們不願意、沒有辦法,那是大家必須要去思考的問題。然後我還想要一個流動的概念,也就是大部分的運動路線其實比較固定的,像紐約就從中央公園開始沿著第五大道往南,我很清楚,因為我今年就這樣shopping完,因為我去的時候是八月了,不過我就想好吧,我就跟著走一遍好了。但是,我們會不會有一個特定的區域,像剛剛提到比如說像公館或是紅樓、101、東區,它有不同的文化在地性的指標,那我會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玩的地方,就是我們的同志運動是不是要跟我們的在地性作一個緊密的結合?就是我那一天在想,哪一年我們是不是可以從捷運台北車站出發,然後大家全部坐進捷運電車淡水線,對,包一輛車,就沿著站可以上車,我們就可以貫串整個台北縣市的大角落。談到這個東西很好玩就是,今年在紐約的同志遊行裡可以看到紐約的警察部門NYPD她們也去組了一團,大家可以在裡面,那我們台灣好像公部門比較不會參與,那大家就可以用捷運讓大家一起在裡面嘛。
另外第四個部分我要談的是比較嚴肅的,就是從兩千年之後大家可能會發現,在兩千年之前我們在爭權利或是談一些現身方面的問題,可是兩千年之後我們看到很明顯的是一種公民權的轉向,那我就自己下一個標題「同志公民還是公民同志?」,因為事實上我會覺得今天我們不是身為同志才來要公民權,是我們本來就應該是公民,只是我們可能有另外一個身分,就像剛剛我很高興聽到的一個東西,死貓提到范雲提出的那個問題,我們不是應該先問到底我們有沒有公民權,而是到底我們要怎麼把身為公民的權利給召喚回來。這都是我覺得我們要更進一步去探討的,就是談談我們遊行的訴求或是公民權等等,可是我們只是拿到一些看的見的權利,那這背後是不是有一種看不見的隱憂是我們必須要去思考或是瞭解的東西?那這大概就是我今天關於同志遊行自己個人上面的思考和分享這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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