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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文化產業的理論內涵分析:歷史社會學與文化經濟學的視角
楊深耕,台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博士候選人©版權所有
壹、前言
文化工業(Cultural
Industry)一詞源自法蘭克福學派的代表人物T.
Adorno
和M. Horkheimer在其著作的「啟蒙的辯證(Dialectic
of Enlightenment)」一書中提出。批判在資本主義社會,文化工業為滿足的大眾的消費需求,將文化的產出以經濟為考量,其文化產物因而被批判低俗、平庸。甚者,為了追求更大利潤與經濟市場寡占,以規格化、標準化的生產模式,大量生產。相對的文化產品受制於市場取向,而其相對的文化價值遭剝奪,成文商品交換、市場經濟的副產品(Adorno
& Rabinbach , 2001)。而台灣的社區發展,從八0年代起,社區發展提倡文化產業,將地方文化產業視為經濟、內政、文化、農業部門共同推動的方針。台灣進行的地方文化產業與Adorno
和
Horkheimer所說的文化工業之間有何關聯?還是台灣的地方文化產業是屬於本土特色所獨自發展來的?
有關地方文化產業的定義與分類,不同的國家或不同的學者都有殊異的觀點,為能釐清本研究中對地方文化產業所指涉的內涵,有必要做進一步說明。根據楊敏芝(2002)的研究,文化產業可區分為大眾消費文化產業、文化設施產業、地方文化產業三種類別。大眾消費文化產業的特徵是無空間依存性、具文化商品性、為日常生活大眾的消費品,如服飾、化妝品、家飾、電影、音像產品、廣告媒體、設計品牌、圖書、報刊、雜誌等。文化設施產業的特徵為具空間依存性,通常與土地開發、不動產、設施等連結,如餐旅館、歌舞廳、體育競賽、博物館、美術館、音樂館、歌劇院等。地方文化產業的特點是具空間地域依存性,由空間特質或歷史傳承遺留之文化遺產,如傳統鄉土文物、民俗活動、地方特色產物、文化慶典與地方觀光文化產業等。辛晚教(2000)的研究將文化產業界分為四類,分別是大眾消費文化產業、精緻文化產業、地方休閒文化產業與設施文化產業。大眾消費文化產業的屬性特徵有下列所述:都市型經濟型態、無空間依存性、具文化商品化特性、具全球經濟及文化流動性、成為日常生活大眾消費品,其內容包括有:流行服飾、化妝品、流行家飾、音像製品(CD、錄音帶、錄影帶等)。精緻文化產業的屬性特徵有下列所述:依設施的等級及性質分布於都市與地方中心區、形塑文化階層性、陶冶人們精神生活與生活文化素養,其內容包括有:歌劇、音樂、雕塑、繪畫、博物館、美術館、音樂廳等。地方休閒產業的屬性特徵有下列所述:具空間依存性、自然衍生之產業或歷史傳承情感遺留之文化遺產、文化活動常與社區居民、社區組織結合、具強化地方認同感與凝聚力,其內容包括有:傳統民俗文化與活動、地方歷史古蹟、自然景觀文化、地方特產、地方節慶等。設施文化產業的屬性特徵有下列所述:具空間依存性、需建設大量設施、常與土地開發與不動產計畫連結,其內容包括有:商業中心、餐旅館歌舞廳等休閑娛樂中心等。
陳其南(1996)與黃世輝(2001)的研究指出,地方上,不論原來是何種類型的產業,傳統的農漁業、土產特產業、觀光遊憩業,都可以加上文化性的包裝,使得這些產業類型,因為轉型而成為文化的一部份,而增加其吸引力和價值。另一方面,傳統的和創新的地方文化特質,也可以走向「產業化」的方向,而附加上經濟價值。例如,傳統建築和古蹟、手工藝品、藝術人才資源、民俗廟會活動等,都可以加以整合包裝,建立地方特色,成為推動地方性產業活動的基礎,大家可以努力將原有的各種地方產業和傳統特色,賦予文化的意義和價值,甚至開發出新的地方文化活動和產業,配合「造園」式的社區總體整建工作,以提供較高級的生活、遊憩和消費環境,直接轉型為具有特色的、精緻的第四級產業。如此一來,可以為地方的經濟和生活品質重新注入生機和活力,解決地方面臨的問題。近幾年在台灣的社區營造機制所推動的方向,即以「文化產業化與產業文化化」為訴求的「文化產業」,如苗栗的三義木雕、蘇澳白米社區的木屐、台南的白河蓮花文化產業等,此些文化產業的特質在於它的「在地性」,在地化的產物係凝聚了地方生活文化與先人智慧寶藏,它可能為手工的、少量生產的,具有地域的獨特性;地方文化產業的在地性化是指參混著地方歷史、文化、地理、產業等特色,融入在地人的情感、人情與技術,它的價值性並非侷限於文化產品本身的販賣價值,而在於它所衍生的附加價值;所謂的個性化包含著產品本身實質的有形價值,如地域經濟性之有形價值,也涵括無形的價值,地域居民共同意識提昇之無形價值,代表著地方特有的文化、精神與生活的交融。
貳、文化產業的認識論與歷史社會學視角
本研究所要探討的主題是有關地方文化產業的歷史社會學分析,涉及到地方文化產業的本體論/認識論/方法論假說。本體論(ontological)所關心的是,人類的日常生活世界中各種現象或行為,是否存在著一種真實、永恆不變的本質?如果有,那麼這種真實,永恆不變的本質是什麼?知識論或認識論(epistemology)關注的是,研究者應該運用何種立場與態度,與被探究的社會現象產生互動關係,才能了解現象的真實本質?方法論(methodological)則主張研究者應該用什方法來認識社會事實或現象,亦即研究者對於人類日常生活世界中的各種現象與行動的真實本質,應透過何種方法與策略才能被發現或被驗証(潘淑滿,2003,頁33-34)。引用本體論、知識論與方法論的內涵概念檢視地方文化產業,地方文化產業在本體論上是否具有一種真實、永恆不變的本質;在知識論上,採取主客對立的二元模式,才能獲致地方文化產業的客觀真理;在方法論上,是否使用操控的量化方法,驗証假設以獲得律則性的知識。社會科學領域的地方文化產業的認識論為何?地方文化產業是具有複雜性、不確定性和相互連結性等特質。顯然的,地方文化產業具有真實,永恆不變的本質是不存在的,無法用主客對立的二元模式進行研究,更不適使用操控的量化方法。游美惠(2003,頁199)也提出相同的看法,認為知識論是方法與方法論的基礎,方法是指研究實務中的技術,例如問卷調查法、訪談法語俗民志等。方法論則是一種觀點,或者說是一個更廣泛有理論意涵的架構,例如社會學研究中的符號互動論或是架構功能論,而其理論可能會(也可能不會)預設一個或一些適合的方法。知識論則是一種關於知識的理論,探討的核心問題包括誰可以是一個知者(who
can be a knower)?什麼可被知曉(what
can be know)?什麼構成了知識與使之成為有效的知識?而探知與存在(knowing
and being)之間又應該是什麼關係?如果只是要求研究方法正確,而不思方法論與知識論的立場,這樣的研究結果能否代表社會事實與現象。在任何學科裡頭,都有各自不同的技術、策略和程序;比如蒐集資料的方法,整理資料的過程以及採集資料的判準等等。這些固然都在方法論的範圍之中,但通常只構成某一學科的運作途徑,而沒有構成它的理論基礎或理論骨幹,只能說是狹義的方法論。廣義的方法論在於探討理論的形成、理論的結構、理論的功能、理論的語言、理論的證成或檢核以及此種證立的形成條件所用的邏輯。
文化產業的認識論為何?文化產業是一外來語,文化產業亦有學人譯為文化工業,在英文字彙中常以「culture
industry」一詞指稱,此種概念首先出現於霍克海默(Horkheimer)與阿多諾(Adorno)於1947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啟蒙的辨証」,用文化產業取代初稿中的「大眾文化」(mass
culture)。霍克海默與阿多諾是法蘭克福批判理論學派成員(Frankfurt
school of critical theory),從批判理論的視角,主張流行音樂的生產完全是為了在市場經濟中銷售,大量規格化的生產而且是機械性的,認為「文化工業」此一概念是負面的,藉以凸顯大眾文化的反功能,其本身具有宰製消費對象,作為社會控制、文化支配等作用(朱元鴻,2000,頁12-18)。本研究的地方文化產業的知識論為何?與霍克海默和阿多諾所論述的文化產業有何關聯性?
歷史社會學(historical
sociology)是專門研究過去的社會或使用歷史資料的社會學,或是研究歷史上的社會及其內部秩序與變革的比較社會學,此研究方法經美國的摩爾(Moore)、華勒斯坦(Wallerstein),以及英國的安德森(Anderson)、曼(Mann)和艾裡亞斯(Elias)等人的研究而受重視(周業謙、周光淦,1999,頁305)。Smith在其「社會科學概說」(Social
science in question)一書中,認為社會科學知識本身是種隨歷史和社會情境而定的知識,亦即是種社會的產物或傳統(呉翠松,2003,頁282)。歷史社會學是透過解釋過去歷史資料,來了解現下的作為,相信歷史知識是人類活動最重要的指標,藉著歷史,人們可以評價、了解生活的一切;也就是說,任何事務的價值可由其本身的歷史來判斷(王幸慧,1997;黃進興,1992,頁21)。文崇一(1995,頁1)認為歷史社會學並不只是把歷史學與社會學的特質結合起來而已,而是利用歷史資料去處理社會學的問題,建立社會學的概念、理論或模式。實地的經驗研究,容易從問卷、觀察中獲得結果,卻難以推論,使模式或理論具有較大的包容力;而歷史的經驗研究,不易驗証假設,卻因為時間的拉長與空間的擴大,使建構模式或理論的機會增加。所謂的歷史社會學是運用歷史的文獻資料,來作社會學研究;歷史社會學並不是過去至現下關係的演化發展,也不是只承認現下的歷史背景;而是要了解個人活動與經驗的關係,另一方面是了解社會組織與發展因時間而存在的持續建構。歷史社會學的研究,要從歷史的架構與行動中,尋求社會架構和社會變遷的模式,在過程尚須注意細節的(micro)的變化、調整與關係;在結果尚須注意整體的(macro)架構與變化。進行歷史社會學研究時,須注意以下特性,其一,歷史上所流傳下來的資料,大多是沒有系統的、片段的或偶然的,在討論與分析時,如何把個別的、無連貫性的史料,加以有意義的連結;其二,歷史社會學研究不只要注重事實真偽,更須強調資料的解釋力;其三,史實與資料的搜集,不可偏重官方史料與紀錄,對於一般社會的文史記載與描述不可忽略;其四,研究結果的解釋,須以歷史事實為依據作出解釋或推理。(文崇一,1995,頁3-41)。
賈士蘅(1998)以歷史社會學的視角為研究觀點,須對不同的社會以不同的模式製作和思考歷史一事,要有高度的敏感度,地方文化產業又是文化產出的一部分,研究者視地方文化產業為「他者的文化」(other
culture)的範疇,在西方的人類學研究中,剛開始常將「他者」排除在「我們」的歷史之外,放置在一個完全不同的時間裡;然而,這種觀點已逐漸讓人所拋棄,他者的文化的解讀不應以我們文化觀視之。要解釋某個地方文化產業的走向與特色內涵,就必須了解該地區的文化源頭,即歷史發展脈絡,人文歷史軌跡。
Turner認為在實證主義主導整個社會科學研究地位,社會研究與歷史研究的結合常被輕視與忽略。但對於社會發展中具有歷史性與文化性的主題,實證主義研究典範是無法完整的說明與解釋歷史與文化發展的內涵。Turner指出社會世界是一種社會建構,要對社會結構與文化發展提出恰當的詮釋,就不能脫離歷史的視角,歷史的理解能夠使個體對特定的具體實踐與社會文化制度、政策所具有的歷史性具有反思性,社會文化制度、政策本身會隨時間與民眾文化思維的不同而發生變化(Turner,
2000;李康,2003)。因此,對於地方文化產業研究的議題,涉及歷史性的社會發展與文化視角的生活處境,採歷史社會學的觀點是較合適的。要了解過去的社區文化產業發展以及構成現今地方文化產業的因素,均必須理解我們是如何達到目前的政治、文化與社會發展層面。
參、地方文化產業的理論思潮、發展脈絡與意義
文化工業(culture
industry)一詞的起源與意義,早期是由法蘭克福批判理論學派(Frankfurt
school of critical theory)成員阿多諾(Adorno)與霍克海默(Horkheimer)所提出。法蘭克福批判理論學派的獨特研究方法,是以一種新馬克思主義和新左派思想的立場出發,一方面既與實證論(positivism)論證,也與馬克思主義的科學主義(scientism)進行爭論;另一方面,既批判西方資本主義,同時也批判由布爾雪維克創建的社會主義的社會形式。
文化工業第一次出現在由Adorno和Horkheimer於1947年在阿姆斯特丹(Amsterdam)所出版「啟蒙的辯證法」(dialectic
of enlightenment)一書中,原先的草稿是使用「大眾文化」(mass
culture),使用文化工業取代大眾文化是為了要排除大眾藝術(popular
art)(Adorno、Rabinbach,
2001)。文化產業(cultural
industry)的觀念發韌於法蘭克福學派學者Adorno和Horkheimer,其早期的研究集中關注於大眾文化(mass
society)的分析而非文化產業主題,認為大量生產的文化產品為次級品,缺乏原有文化藝術的氛圍(aura
of original art)並提出「文化柱的二元論」(culture
pole of the dualism),即文化及經濟兩向度。由於資本主義的操縱機制與福特式的大量生產,而有所謂的大量生產而缺乏原創氣味文化匱乏的產品,一般社會民眾缺乏品味與接收鑑賞能力,因此社會大眾汲汲追求此大眾文化產品。基於此,法蘭克福學派對「文化工業」提出嚴厲批判,批判大眾文化的低俗化與庸俗化,批判其犯了大量生產之「規格化」(specification)與「標準化」(standardization)的弊病,而所謂的高級文化(high
culture)面臨一種機械性以及具商業剝削功能的通俗文化的侵蝕,並受制於現代媒介及娛樂商業特性的威脅。法蘭克福所堅持的是現代主義的文化邏輯,並主張高級文化應是藝術家的文化、知識份子的文化、是社會精英文化、是精緻文化,這種文化是嚴肅的,不可為任何目的服務;相反的,大眾文化是低文化的(low
culture)的、是輕挑的、投大眾所好的,就本質而言,這種文化是受制於市場導向的。Adorno認為在壟斷式的資本主義社會與文化網絡中,藝術的對抗性價值遭到剝削,成為商品交換、市場經濟的副產品,而忽略的使用價值。以Adorno的觀點,文化是高等文化,認為其能為人類所能達到最高成就,而不是一種普通或描述性的範疇。
根據法蘭克福學派對文化產業的批判,可歸結為以下各點:
(1.)過度強調文化的商品化:文化的生產已失去精緻文化的精神,而逐漸趨於迎合大眾的喜好,並將文化視為可交易買賣的商品,遷就於市場的接受度。
(2.)過於重視文化生產的標準化與齊一性:為能大量製造大眾所喜好的文化產品,因此,文化商品不斷複製、大規模生產,藉由全球化的行銷,滲透於世界各地,促成文化的大眾化,進而侵蝕了文化的主體性與創造性。
肆、地方文化產業的理論基礎
梳理社會學的相關理論,能夠構建地方文化產業的理論思潮,有古典社會理論、現代化理論、結構主義、符號學派、法蘭克福學派、後現代理論與全球化思潮等,是不是僅有上述的理論思想,對於文化產業能夠提供論據解釋與論辯,當然不是。本研究以目前社會理論的發展脈絡及其思想觀點,提出若干與文化產業的理論基礎。
一、古典社會理論、現代化理論與文化產業
現代化理論(modernization
theory)系指以進化模式(evolutionary
model))來解釋國家不同發展階段的社會過程,在歷史上是從農業社會或經濟倚賴的國家朝工業化發展的過程,此發展的歷史過程中,包括從傳統經濟邁向現代經濟、傳統社會進展為現代社會、傳統政治朝向現代政治、傳統文明精進為現代文明的轉變等。根據現代化理論,現代化不僅是一個歷史過程,也是一種發展狀態,一種完成現代化進程後的狀態。現代化理論並不是一個單一的理論,是由不同領域、學者對於現代化研究成果的統稱。在政治現代化的領域中,其特徵是政治民主化、法治化與科層體制化;在經濟現代化領域中,其指涉的是工業化、專業化與規模化;在社會現代化的特色是,居住城市化與社會階層流動化;在文化現代化領域中強調教育普及化、文化大量生產化。
與現代化理論持相反立場的是倚賴理論(dependency
theory),倚賴理論認為一個國家落後,源於已工業化的經濟發達國家落後的剝削。已工業化的經濟發達國家會在剝削過程中越加發達,落後的國家則會進一步流失資源,缺乏資本累積(capital
accumulation),變得更加落後。倚賴理論所提已開發國對未開發國家或開發中國家的剝削常循以下兩種模式進行,分別是殖民倚賴(colonial
dependence)與財務及工業倚賴(financial
& industrial dependence)。殖民倚賴主張殖民者(colonists)會進占殖民地(colony),搶奪當地的資源,如土地、礦物、農業產品與人力等,進而改變殖民地的生產模式,並且控制生產原料與製造技術,以便鞏固殖民國家的經濟利益。財務及工業倚賴是以間接的經濟操控為手段,先進國家會在落後國家投資,但生產過程的盈餘及所得資源則全歸投資者所有,原先的原料系落後國家所有,但為換取工資或製造工業生產後的產品,以低價的原料賣出,已以高價買入產品,形成先進的國家掌控並剝削落後國家。以依賴理論檢視台灣地區的地方文化產業,台灣的農林產業為先進國家覬覦的原料來源,諸如木材、稻米、茶葉、甘蔗與香蕉等,為換取外匯貨幣,上述產品成為外銷貨物的主要原料產品,此其國家發展汲汲於追求經濟的提升,國民生活水準的提高,因此無利於文化創作的生產,地方文化產業發展受限於政治、經濟的因素,地方特色的文化內涵的產業無法發展。
在現代化理論中,福特主義(Fordism)的思潮也影響了文化產業的處境與生產模式,福特主義的生產模式是大量生產、低產品創新與生產過程低變化。在講求大量生產大量消費的主張下,涉及文化層面的考量較少,融入地方特色與社區文化的產品闕如。在大眾消費市場日漸飽和下,大量生產與消費性是瓦解,為刺激大眾消費,產品需講求創新與變化。因此,新福特主義取代了福特主義。新福特主義與福特主義的訴求差別在產品的創新與生產過程的變化,要求產品需突破規格化的思維,注重獨特與創新,讓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覺。從福特主義到新福特主義的轉變,先求產品標準化、大量生產、壓低成本、造福大眾,轉而在大量生產、壓低成本的考量下,附帶強調產品的創新與變化。不管是福特主義或是新福特主義,在社區總體營造的過程所發展出來的地方文化產業,似乎與產品標準化、大量生產、壓低成本的福特主義生產思維不同調,換句話說,現代化理論的思維下,地方文化產業難以和大量生產的消費模式相連結。
二、結構主義、符號學派與文化產業
符號互動論(symbolicinteractionism)一詞由布魯默(Blumer)於1937年提出,此理論主要有以下幾點主張:認為人對事物採取的行動是以事物對人的意義為基礎;這些意義來自於社會互動;社會行為是由個別行動的結合而產生。強調意義並不存在於客體之中,而是在社會過程中產生的,進一步說,事務與社會行為的意義,是人類行為者所具有的主動的、詮釋的和建構的能力。
索緒爾(Saussure)在其所著的符號學(Semiology)一書,對於符號(sign)系統做了深入的研究,將語言的研究視為是一種符號的科學(吳翠松,2003,頁365-420)。索緒爾在語言的結構分析中,區分了語言(langue)和言語(parole)之間的差別,語言指的是讓我們了解字句意義的內在規則,而言語則是說話時所使用言詞。日常生活中的圖像、字詞或符號如何說明其所指涉的意義,索緒爾認為原先的符號是無意義的,例如,在交通號誌的綠燈指車輛行人可以通行,紅燈是行人與車輛停止前進,起初燈號顏色並無指涉通行或行進的意義存在,而後賦予行進與通行的指示意義,是一種透過符號來製造意義的過程。索緒爾認為一個符號是有兩個要素所構成的,即意符(signifier)與意旨(signified),意符的作用是仲介者,就是用以傳達訊息的符號,如字詞、聲音或圖像;意旨則是一個訊息或概念本身。
符號學派與文化產業有何關聯,符號製造意義過程是透過意符與意旨,此物品除了其本身具有實質價值外,更蘊含的意義存在,則此物品所具有的無形價值比其實質價值更為人看重。例如,LV的包包皮飾,此包包原先只是用以攜帶物品的一種包裹形式,但其額外的附加價值,代表流行、時尚與高雅,因其品牌(LV)符號製造意義的過程,提升了實質的價值,若以同材質、同剪裁、同形式的包包,LV的包包在消費市場上其販賣的價錢則比其他牌子包包要來得高。地方文化產業所生產的物品,若蘊含文化的內涵,則其價值自然會提高。Harvey(2001)提出壟斷地租、象徵資本與區辨標記也是符號製造意義的一種,經由符號製造意義創造物品的價值。
壟斷地租(monopoly rent)這個字詞抽譯自政治經濟學的語言,社會理論學家將其意涵運用於全球化與文化產業時,壟斷地租乃是說明社會行動者專斷地控制了某些直接或間接可交易的項目,這些項目的某些關鍵面向乃獨特而不可重製者。相較於全球化商品流通,及文化工業大量複製齊ㄧ規格的商品,使得文化工業下的商品因重複性高、大量生產,因此價值性不高。壟斷地租掌控者或持有者,得以其經管的項目因具特殊性質的資源、商品或區位,為實現利益,增加經濟所得,透過販賣、觀賞等活動,向消費者行銷。在這種狀況下,「壟斷價格創造了地租」(Harvey,
2001;王志弘,2002)。就區位而論,消費者想要觀賞海岸礁石的奇嶙、珊瑚礁的多樣面貌、熱帶雨林的生物生態,享受陽光、海灘、海浪交織一起的風華,屏東的墾丁又具有區位的壟斷特質。就商品而言,想要觀賞清朝名玉翠玉白菜,就得至台北故宮博物院;想要觀賞白木屐的製造或擁有獨特白木屐,那麼宜蘭的白米社區是首要的選擇。
地方文化如何具有壟斷地租的特質,具體的說法,地方的產業文化要具有獨特性與特殊性,才能實現和維持壟斷地租。如果要實踐壟斷地租,就必須創造商品或讓地方保持足夠的獨特性與特殊性,在重製性與仿製性極高的現代社會中,如何做到實踐壟斷地租的境界。根據Harvey(2001)的研究顯示,壟斷地租的形成有四種方式,第一種是高度集中,例如,美國曼哈頓的金融中心,金融、證券等公司,非常大的數量集中此區,形成壟斷;第二種是須要高度的資本,使其他的人難以進入;第三種是需要高度的科技或技術,使別人無法趕上,微軟就是此方式;第四種是歷史與文化。地方文化產業要形成壟斷,只能從歷史或文化的策略進行,社區的歷史與文化是具有地域與產品文化的真實性與獨特性。從地方的歷史與文化出發,地方文化產業才能累積集體象徵資本(collection
symbolized capital),集體象徵資本要如何判斷,以台灣的歷史古蹟城市,多數人認為台南市是比高雄市具有古蹟的歷史故事,那麼,台南市是比高雄市具有集體象徵資本。具有集體象徵資本者便愈形成區辨標記(mark
of distinction),具有獨特性、真實性與特殊性的宣稱,此區辨標記具有無法複製的價值,便可奠定壟斷地租的基礎。
三、法蘭克福學派與文化產業
法蘭克福學派是一群德國新馬克思主義者的產物,於西元1922年在德國法蘭克福創立,1930年代受納粹迫害,主要代表人物避走美國紐約的哥倫比亞(Columbia
University)重建研究機構,以專研批判理論(critical
theory)為主,1949年又遷回法蘭克福。法蘭克福批判理論學派主要學者有哈伯瑪斯(Habermas)、阿多諾(Adorno)、邊雅明(Benjamin)、佛洛姆(Fromm)、霍克海默(Horkheimer)與馬庫色(Marcuse)等人(馬康莊、陳信木,2003;周業謙、周光淦,1999)。批判理論的主要論點有下列,其一,對馬克思理論的批判,批判理論可以說是一種馬克思理論的變形,對馬克思理論的批判為出發點,指責過於機械式地詮釋馬克思著作學說。其二,對實證主義的批判,關注科學研究的哲學基礎探討,質疑實證主義所主張的以物科學做為所有學科的確定性與正確性的標準,認為單一的科學方法可以適用於所有的研究領域,批判理論認為人性的價值應在研究中被考慮。其三,對現代社會的批判,批判理論主張現代世界的支配與宰制,已從經濟層面轉移至文化層面,換句話說,現代世界可能是受文化因素所支配而非經濟因素。
「文化工業」一詞源自於阿多諾(Adrono)以及霍克海默(Horkheimer)《啟蒙的辯証》一書,目的在批判批評數學、邏輯與交換價值對文化的摧殘。啟蒙精神象徵人類擺脫神話,力圖理性地、自由地把握自然的記載。在此思潮影響下,人們不再以神祕的思想解釋自然,而以實證的模式研究自然,在這樣的過程中得到了以理性控制、操縱自然的能力,並進一步企圖以這樣的模式,全面性的將社會以共同的尺度衡量。基於這樣的前提,阿多諾以及霍客海默等學人批評數學、邏輯與交換價值形成的商業體系對文化的摧殘。由於商業體系的全面影響,任何東西都可以變成商品進行交換,大眾階級付出勞力交換酬勞,消費文化產品換得休閑,而大眾媒體則基於這樣的需求創造出大眾文化(mass
culture),它並不是真的由大眾階級創造出來的文化,因此應以「文化工業」(culture
industry)稱之。文化工業是指大量的生產貨品和服務的整套系統,同時也推銷了資本主義的思想和制度,伴隨而來的是工具理性、交易消費、短期滿足以及無階級迷思。
從文化工業的角度觀察地方文化產業,社區文化產業的創作與生產的過程被商業力量影響,便成為消費而生產的生產工具,大型工廠或製造商以剝削地方文化生產的空間,而因為資本主義社會的持續發展,具有大量資本的商業集團,坐擁生產工具,以種種行銷伎倆操弄消費者,大量製造迎合大眾口味的膚淺大眾文化。在這種商業機製的運作之下,地方產業的文化價值被迫降低,嘩眾取寵的消費產品大行其道。以主宰的概念為原點,法蘭克福學派展開對文化工業的批判。
四、後現代主義與文化產業
什麼是後現代主義?幾乎沒有人能夠提供一個明確的答案。或許因為後現代主義就是這麼一個充滿歧異的文化運動,因此要尋求一個明確的定義是徒勞無益的,因為後現代主義的特徵之一就是它刻意不願使任何事物客觀化。後現代主義其定義眾說紛紜,不同理論家所強調的視角不同,其對後現代主義解釋的內涵就不同,有認為後現代是一種文化與意識形態的全貌,用以取代或將要取代現代主義或現代狀況;有主張後現代狀態意味著普遍信仰科學理性的局面已經出局,單一的進步理論宣告退位,經驗論的表象與真理理論被取代,並且日益強調潛意識、自由浮動的象徵與形象,以及觀點的複雜多樣性(周業謙、周光淦,1999,頁519-520)。
後現代的起源為何?「後現代」一詞最早提出,是在1870年的英國畫家Chapman使用,是為了表達比當時號稱現代繪畫的印象主義更為前衛的看法。「後現代主義」一詞的使用,以1934年西班牙作家Onis為先,其後一些論述,總是離不開比現代更現代,比前衛更前衛的思考模式。五、六0年代美國的反現代文學(或稱前衛主義)起,後現代主義於七0年代影響並牽引入攝影、建築和後結構主義,八0年代再和女性主義、後殖民主義、文化研究產生論辯和交集,到今天它涵蓋之廣,由文學到法律到大眾文化。後現代性和後現代主義如何區分?其關係又如何?後現代性(或後現代化)指的是後現代社會經濟和政治結構;後現代主義則是這種社會的文化現象。有人將思考模式歸於前者,但也有人將各種理論歸於後者。後現代主義有何特徵?其一特點是,從操縱人的理性與對總體性(totality)的迷戀中覺醒,進入後現代意義浮動的多元化世界中。換句話說,也就是身處生活方式與語言遊戲的異質範圍,已經放棄了使它本身總體化與合法化的懷舊渴望。其二特點是,它帶來後設敘事(metanarrative)的死亡。法國哲學家李歐塔對後現代的定義是「對後設敘事不肯輕易地相信」。後現代主義作為一種實踐,也是一種反傳統的策略遊戲,是對西方文化所經歷的整個路程的徹底反思,是對歷史上已經完成了的各種「啟蒙」的「再啟蒙」:其根本訴求,是在摧毀傳統文化的過程中,尋求思想上與生活上的最大限度的自由,尤其達到精神活動的最大自由,達到他們所期望的不斷超越的目標。
後現代主義作為一個歷史範疇,後現代主義者都是反歷史主義的,一方面他們否認傳統文化所確認的歷史秩序,否認存在著某種有方向的、有目的與有意義的歷史過程,另一方面他們也反對啟蒙運動以來,基於歷史主義所提出的「進步」的口號與基本原則,反對將歷史看作「規律性」的事物。後現代作為一個社會範疇。後現代社會是經濟與文化生活步入全球化,並且資訊爆炸與科學技術膨脹氾濫的新時代,在這種社會中,靠著高科技力量效率化、快速化、符號化、訊息化、複製化的人為文化因素越來越壓倒自然的因素,各種事物之間的差異的界限模糊化,因果性與規律性為偶然性與機率性所取代,隱含於資訊與科學技術的空前未有的自我虛擬、自我增生與自我更新的力量,使社會永遠處於不穩定的變動之中;在另一方面,後資本主義的社會氣氛中,休閒與消費優先於生產,娛樂與遊戲取代規則化與組織化的活動,生活形式日益多元化與速食化,這使得社會風險性也同步在增高。在權力的滲透、競爭與反控制的訴求、衝撞下,公民的個人自由極端化,各種社會組織也逐漸失去其穩定性,各種組織原則不斷地受到批判。後現代作為一個文化範疇。這場從文學藝術與建築界開始的文化革命,後現代主義標榜對於傳統文化與現代文化的批判精神,以及重建人類文化的創新原則,而後現代主義作為一種文化型態,它本身又兼有自我批判與自我超越的雙重實踐活動。後現代作為一種心態與思維範疇,後現代所表達的是一種不確定、模糊、偶然、不可捉摸、不可表達、不可設定與不可化約的精神狀態、思維模式、品味模式與事物狀態。後現代作為一種生活範疇,後現代生活不再遵守傳統道德與規範所規定的協調祥和的生活,寧願在叛逆性生活方式中嘗試各種新的生活的可能性,而生活的規範是隨時可以重新設定的。後現代作為一種表達與論述範疇,後現代是一種最新的語言或符號表達方式,也是一種論述策略,旨在表現某種不可能精確表達或難以表達的離經叛道的心態、思想觀念與生活方式,表達活動中的創作生命力。
後現代主義與地方文化產業的關聯為何?從上面對於後現代主義的內涵探討,我們可以得知,後現代主義的文化產業具有以下特色:與過去相較,文化與大眾媒體在社會生活上,扮演了更重要的角色;當下的經濟與社會生活,以象徵消費與生活風格的消費為主;嘲諷、拼貼、諷刺與流行的折衷主義之風格特色愈來愈普遍;混雜取代固定的界限與分類(林宗德,2004,284-285)。例如,後現代主義(postmodernism)學者布希亞(Baudrillard)從符號學的觀點說明現代消費形式已被符號所控制,產品行銷著重於意念的傳達,亦即符號與產品的結合。產品與符號的結合,通過大眾傳播媒體與其他方式進行複製符號、形象意念與模擬,起初將產品與符號連結成新的意向,而後進一步消解產品的原有意涵與功能,最終捨棄產品的原先價值,製造符號的新意義。消費者購買該產品,並不是因為其產品的實用價值,而是產品的符號所傳遞的意境(周業謙、周光淦,1999,頁54-55)。李歐塔(Lyotard)認為,當前社會已經進入一個新的後現代。科學、技術與複雜的管理體系,以及電腦已經發展到使得知識成為過去數十年來生產的主要動力;而曾經驅動社會進步的烏托邦式、幻想式與人文主義的論述,已失去權威。這種轉變,李歐塔稱之為大敘事的式微(decline
of grand narrative)。詹明信(Jameson)利用新馬克思的觀點,解釋後現代主義在文化與藝術的特徵,並認為我們已經進入了晚期資本主義的階段,其特徵是符號與象徵意義無止盡的擴張與循環,以及全球性的資訊流。例如,鞋子的功能不再僅限於保護腳部,其象徵意義以擴大為身分的象徵或文化的意涵;當美國流行頭巾,透過大眾媒體的傳播,遠在亞洲的台灣、日本也隨之流行。因此,詹明信認為後現代是個形象式的消費,因此構成了以形象為基礎的晚期資本主義的文化邏輯的經濟模式,並透過意識形象的運作,傳達意義的無限擴張。
而特定空間的象徵,意象與記憶的資源,歷史保存和地方資產維護,在地方產業的發展即是扮演重要角色。往往必須藉由「意象重建」,來強化「地方行銷」作為主要策略。「追求差異消費意識的特色」(差異消費︰由法蘭西哲學家德希達提出,現代主義時代是以生產者主導的無差異消費。但是在後現代環境下是以消費者所欲求的差異消費、知識消費為主),觀光消費就是典型差異消費,而獨特風格就是差異消費的客體。「差異性」更具有吸引人的特質。因此,相對於現代設計運動的普同性,思考「差異性」與「本土文化」表現下文化產業,適度展現本土特質的差異性才能攫取地方產業獨特的優勢。
五、全球化與文化產業
何謂全球化?近來探討全球化的文獻極多,各有其立論的依據,看可謂言人人殊,有強調現代化的發展,有強調政治、經濟與科技進展,亦有偏重勞動、文化工業、媒體、生態環境和社會認同等面向。全球化所指為何?根據潘淑滿(2002)指出,目前常被用來說明全球化現象的社會理論,包括Wallerstein的世界體系理論(the
world system theory)、Giddens的現代化理論(Modernity
theory)、Beck的全球化是什麼(what
is globalization)與Roberston的文化理論(culture
theory)。全球化的因素涵蓋了政治、經濟、科技、勞動、文化工業、媒體、生態環境和社會認同等面向,這些因素之間互為系統性的影響。「全球在地化」的意涵,Robertson觀察到全球化不只是歐美強勢文化同質化全球的過程,也包括了其他在地特殊文化向世界散播或抗爭其價值、象徵意涵的異質化過程。根據
U. Beck所言,當下所形成的全球化是指向一個動態、辯證的過程,由政治、經濟和跨國行動者所運作、發展跨越、穿越民族國家主權與管制能力的行為,如跨國企業、國際組織、全球網絡化的非營利組織。傳統的社區發展在全球化與在地化中將何去何從?根據Waters(2001)的研究歸納發現,全球化的內涵有以下特點:全球化是我們人類社會發展的過程;全球化克服了地域疆界的限制;全球化的現象涵蓋了政治、經濟、文化、教育與社會等層面;全球化的發生是漸進的過程。政治、經濟、文化、教育與社會這些因素之間互為系統性的影響,無法僅以馬克思下層建築(科技、經濟)影響上層建築(政治、文化)之教條主義來理解,全球化的發生源於社會歷史政治、經濟、文化和科技的系統整合發展。因此,全球化不僅發生於現在,而早就濫傷於三、四百年前。根據Beck(2000)認為全球化是指向一個動態、辯證的過程,由政治、經濟和跨國行動者所運作、發展跨越、穿越民族國家主權與管制能力的行為,如跨國企業、國際組織、全球網絡化的非營利組織(NPO/NGO)(如Greenpeace)等。Roberson(1992)便主張全球化同時指涉世界壓縮與及增強世界作為一個整體意識,世界壓縮起因交通技術的進步與網際網路出現,縮減的地區與地區的地理疆界;而網際網路的發明,更是節省信息傳輸的時間。在增強世界作為一個整體意識,儼然有世界地球村的概念,地區與地區不再是毫無連結,而是息息相關。因此,全球化強調超越國家、跨全世界性的組織活動,它穿透、踰越了國家間的界限,並且形成動態的連線。表面上,全球化所為人熟悉的表現於近年世界貿易組織為首的經濟全球化面向上,世界經濟發展成為主體,而由其所「衍生」的諸種「問題」則只是次要的或邊際成本的角色。Giddens(1990)認為全球化可被界定為連結遠處各地的世界性關係的增強。Waters(2001)更主張全球化是一個以經濟為相互影響為重的論述,主要是一組在空間上去中心的符號經濟。根據這個邏輯,全球化偏重於以經濟為導向的問題視野。事實上,全球化對現代社會發展的意涵與影響絕不只是在經濟面向,WTO下雖可說是全球化中重要的推動角色,但它更精確的說是全球化的結果。也就是說,WTO所代表的經濟全球化,僅僅是全球化浪潮中和結構中的(行動)因素和結果之一,並且,它經常隱含著經濟霸權支配的自由化論述進行著,而此種主流論述則受到嚴重的挑戰(周桂田,2003,頁153-188)。全球文化產業競爭時代,本土文化可說是個重要的競爭優勢,所謂的本土文化就是生活在台灣這個社群生活的點點滴滴,而衍生出具有生命力的表現模式,來引起人類高度的共鳴。所以地方產業的「特殊性」以及「稀有性」將成為吸引國際性的觀光休閒要點,也是帶動產業經濟與凝聚居民意識的主要資產。
文化全球化與文化在地化的主張為何?文化全球化亦經常有文化商品全球化之嫌。法蘭克福學派對文化工業批判的要旨在於通俗、娛樂文化利用傳媒的大量複製,正迅速的淹沒人們傳統價值的記憶和認同。而在這一波全球化過程中,文化工業結合商品的蔓延,滲透到世界各地。文化全球化事實上是全球文化價值體系的普遍化和地方文化多元價值體系的特殊化之「相互影響,互為表裡」的過程,但如果蘇格蘭人遺忘了其優美的風笛長揚的地方傳統,而一昧的趨付於流行美國流行歌曲;或中國人捨棄其飄邈的山水潑墨畫,而一昧追求法國式畢卡索抽象化或油畫,則是忽略在地文化傳統與地方特色。對台灣而言,若視傳統的絲竹樂曲為難登殿堂之上,而強揚歐美的管絃樂器之優雅;只遊玩於西式的迪士尼樂園或好萊塢電影,而不屑台灣在地的歌仔戲或布袋戲,在迷惑於全球化的大眾文化產業。全球化有其多元內涵之處,地方文化亦有可能成為全球的話題,端視在地民眾如何為具特色的地方文化產業作定位。解讀Robertson「全球在地化」的意涵,Robertson觀察到全球化不只是歐美強勢文化同質化全球的過程,也包括了其他在地特殊文化向世界散播或抗爭其價值、象徵意涵的異質化過程。世界的麥當勞化、迪斯耐樂園化並非於全球各處皆複製同樣的消費風格,而是資本家會借由地方特殊的脈絡生產出「符應」地方的消費風格和熱潮。誠如周桂田(2003,頁153-188)指出,這個論點並未隱藏住文化商品化或霸權支配的背後邏輯,因為目前的全球化過程中並未真正徹底實踐普遍化和特殊(在地)化互為牽盪的實質,而是如J.
Friedman所指出的,文化全球化表面上看是一個強勢文化移植全球的過程,但其實是各在地特殊文化藉由不同文化策略的手段運用同一機制,進而在全球場域中彼此相互影響的過程,最明顯的是商品和市場。
伍、地方文化產業的文化經濟學觀點
決定地方文化產業生存的主要因素之一,是文化產業的經濟效益。這樣的論點不只是針對產製面作探討,同時也針對文化商品為何又如何被製造?更是與消費行為,或是如何又為何這些文化商品能藉由廣大市場來創造利潤息息相關。正如Strinati(2004)所述,在分析文化產業時,消費與產製都要重視,因為控制產製的權力是否足夠決定文化消費的模式仍存在許多質疑,到底是產製影響消費需求,或是消費需求影響產製,仍爭論不休。但是Strinati認為消費對決定製造什麼東西具絕對影響力。因此,地方文化產業的建構理論基礎的同時,對文化與經濟的關聯論述絕對是不可少的。沒有內涵的產業經營型態已無法長久,必須從文化層面去加持產業發展,使產業的特點被彰顯,才能提升產業發展的生命力。我們發覺文化上的感性消費才能帶來精神的快樂。所以,「文化內涵」是產品中重要的成分,將文化內涵具體的轉化,套用在產品外在的表現形式,進一步創造文化價值的認同,與提升附加價值性,就是文化產業重要性之一。
一、經濟學的文化脈絡
在過去視經濟與文化是兩個相距的鴻溝,將文化視為具有經濟效益的說法,是令人不解的。但現今在著名的經濟學文獻學報(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的期刊分類裡,文化經濟學已經排列其中,成為經濟學研究的主題之一。另外,在1988年4月於瑞典斯德哥爾摩(Stockholm)所舉行會議,來自世界150國家的代表一致同意,應將文化從經濟的外圍帶進經濟決策裡。另一個於1999年在義大利佛羅倫斯(Florence)舉辦的世界銀行(World
Bank)會議上,共同聲明文化是經濟發展過程中重要的要素之一(Throsby,2001;張維倫,2003)。由此觀之,經濟與文化看似南轅北轍的領域,如今卻是緊密的糾結在一起。在社會學中以文化角度探討資本主義的經濟問題。首推Weber在他「基督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The
Protestant Ethic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一書中所探討的主要問題(Weber,
1930),試圖以宗教信仰中的文化信念,來解釋資本主義形成過程中的關鍵基礎,對資本主義興起的文化因素進行可貴的研究。資本主義的起源與新教徒的倫理有密切關係,Weber指出,歐洲最先出現資本主義的地區,均有為數不少的新教徒聚居。新教徒以刻苦生活賺取金錢,並利用累積所得進一步從事經濟活動,進以賺取更多的財富。對新教徒而言,財富及其所代表的刻苦的生活,是榮耀上帝的最佳方法。Weber認為,新教徒的倫理是促成資本主義出現的主要原因。
文化與經濟之間的關聯為何?可從內隱的文化概說與外顯的文化內容做說明。內顯的文化被視為一套價值、信仰、傳統與習俗,而其有助於群體的結合與認同。進一步說,文化會影響全體中的個人的思想與行為方式,同時也會影響整個群體的行為方式。舉例來說,某個企業的核心文化是創新、品質,則創新與品質的追求成為組織內員工的思想,其行為方式則是產品具有創新且品質良好,整個公司的目標亦是如此。以此方式來探地方文化產業,其內隱的文化則是社區居民的共同意識,此共同意識是社區居民基於社區發展與文化產業發展的需求,例如,阿里山鄉的山美社區,其共同意識是追求社區環境的永續發展,達納伊谷溪的環境維護,讓鯝魚得以永續生存。外顯的文化,則是表現於產品的意涵,例如到山美社區的達納伊谷溪旅遊觀光,從整個社區居民對達納伊谷溪的整理,體會其社區意識的外顯文化內涵,達納伊谷溪的現狀即是社區民眾努力的成果。Throsby討論經濟學的文化脈絡時,將文化區分二種意涵(張維倫,2004,頁6),其一視文化為描述群體的一些特徵,諸如風俗、習慣、態度等,其表現的具體型態,有符號、象徵、語言、文字、產品等。在表現群體文化形式當中,尤以群體的認同最能代表該群體的精髓,使該群體的文化表現能與其他群體有所區別。舉例來說,如原住民文化、客家文化、閩南文化等,還可進一步區分其文化認同,如原住民飲食文化、原住民歌謠文化等。其二文化的定義較具實用導向,其意指人類從事的某種活動或產製物品時,這些活動或產物與人類生活的知識、傳承、歷史與藝術層面有關,文化在這個層面的意義,係指與人類心智經啟發、培育後所從事的活動有關。例如,原住民的雕刻、繪畫,或是三義木雕、鶯歌陶瓷等。
二、文化的價值理論
南方朔(2004,頁iv)在一本「文化經濟學」的翻譯書序言談到,20世紀下半迄今,由於經濟生產力的快速提高,加上全球化的快速演進,一種新型態的經濟社會已告出現,使得文化特殊性的消費取向增強,連帶的也創造出具有文化特殊性的各類供給。而歐洲在
1980年代起,開始重視文化財,並將它轉化為新的經濟資本。文化財貨(cultural
good)的觀念漸漸讓經濟學者認為是重要的經濟資本之一,文化財貨被視為具有經濟的效益,此乃文化的價值理論的主張。此外,南方朔也提出一組數據顯示,從1980年到1998年,全球的文化財貨的貿易量從953億美元增為3879億美元,短短的十八年,增加約四倍的文化財貨的供給與消費,此顯現地方文化產業具有經濟上的價值。Sayer(1999)也認為文化已經具有經濟的價值,在「評估文化與經濟(Valuing
Culture and Economy)」一文中,明確指出文化不再只是實質的存在物或是生活型態,文化是可以消費的,經由消費過程,產生經濟價值。
文化(culture)一詞眾所皆知,要明確定義卻超乎想像困難,Williams曾說,在英文裡有兩、三個最複雜的字,文化正是其中之一、、、、因為目前在許多不同的知識領域以及思想體系裡,文化是其中重要的概念。在英文早期的用法,文化這個字與動物、農作物的「栽培」(cultivation),以及宗教裡崇拜「教派」(cult)有關,其意義是源自改進農地作育力與農耕活動的隱喻擴充,而後引申為個別的心靈和個人的涵養經由學習而獲致的進步。有關文化的涵義Williams指出文化有三種定義,首先文化指涉個人、群體或社會的智識、精神和美學發展;其次文化泛指各式各樣的知識和藝術活動及其產物;最後文化是指一個民族、群體或者是社會的整體生活、活動、信仰與習俗(引自Smith,2001)。
上述第一種及第二種說法,往往蘊含著高度的價值判斷和精英主義,目的是為了要支持只有專家和主流社會團體認為重要或是有趣的藝文產物,而第三種說法,對於文化的詮釋在價值判斷較為中立,認為文化無所謂的精英與普遍之分,文化俯拾皆是,存在生活之中,文化並非僅存於精緻文化的藝術產物中。另外Kroeber
和Kluckhohn也對文化作出較Williams廣泛的說法,認為文化有以下的定義(引自Smith,2001):
甲、 描述性的定義(descriptive
definitions):將文化視為無所不包的社會生活整體,包括了知識、信仰、藝術、法律、道德、習俗,以及任何身為社會一份子所需獲致的能力與習慣,此定義涵蓋了思想面(藝術、道德、法律)與活動面(習慣、習俗)。
乙、 歷史性定義(historical
definitions):將文化視為代代相傳的遺產,由該群體的種族氣質與歷史生命,使得其文化具有社會的意義。
丙、 規範性的定義(normative
definitions):包含兩種形式,其一認為文化是一種規則或生活方式,可以形塑具體的行為與行動模式,文化是一個社群或部落所依循的生活模式,是該部落所遵循的信仰與行事步驟;另一種形式則強調價值觀的角色而不涉及行為,文化是任何群體的物質與社會價值,無論他們是文明人或是野蠻人。
丁、 心理學的定義(psychological
definitions):強調文化是解決問題的裝置(device),使得人們得以溝通、學習,或者滿足物質和情感的需求。
戊、 結構性的定義(structural
definitions):文化的各種層面之間具有組織化的關聯。
己、 發生的定義(genetic
definitions):從文化如何產生,或者是文化如何得以存續的角度來定義文化。
了解文化的發展歷程,有助於我們論述文化產業中文化的重要因素。文化是很抽象的東西,很難清楚且明確的定義,因此每個人所談的文化內涵,也因不同的時空、脈絡與指稱而有不同的說法。加上文化的存在,可能與人類生存於地球的年代一樣長久,明確的說,人類經歷多長的歷史,文化就有長遠不同的面貌,因此文化是歷史的產物,其概念隨著時間與空間的轉換而產生質變與量變,而且是一個動態的概念。從歷史發展可以較為明瞭文化的發展歷程與內涵,Thompson綜合文獻與文化歷史發展軌跡,提出文化發展的四個歷程(引自王振源,2000)。
甲、
文化一詞源自拉丁文「cultura」原意指種植與馴養,自十六世紀以降,此原始意思逐漸拓展為人類的發展思想的教化。十八世紀文化才作為一個獨立名詞,意指普遍的過程或此過程的結果。十九世紀後文化作為描述人類發展為有教養的或文明化的過程。
乙、
文化是以象徵形式體現的意義模式,包括行為、語言、藝術作品、音樂、器物和各種有意義的客體,透過它們人們得以相互溝通,共享彼此經驗、觀念和信仰。
丙、 文化不僅是以象徵形式體現的意義模式呈現,同時也強調文化象徵的意義須在社會脈絡、歷史的情境下詮釋。
丁、 現代社會、文化象徵形式的生產和傳播受到大眾文化與媒體工業的影響,現代文化的象徵形式已陷入商品化和傳輸的過程。
時至今日,文化一詞的意義與用法,仍然隨社會變遷與人文社會學科發展其所指涉意涵不斷演變。文化所蘊含的價值到底是什麼?Smith在「國富論」(The
Wealth of Nations)一書中,提到商品價值理論的兩種概念,一個是使用價值(value
in use),另一是交換價值(value
in exchange)前者指的是滿足人們欲望的能力,後者指的是一個人為獲得一單位的商品,所願意放棄其他物品和服務的數量。文化便具有上述兩種的價值,我們將進一步論述文化的價值。根據Throsby的論點,文化在兩個面向,可作為發展文化經濟的基礎。其一是,文化是用以描述任何群體的地區所共有的態度、信仰、習慣、風俗、價值與規範等。例如:閩南文化、客家文化或原住民文化等。而用以說明文化產出的具體形式,則包含有符號、象徵、文字、語言、產品、成文或不成文的傳統,以及其他形式。這些文化的不同形式的呈現,需建立在社區與地方群體民眾的獨特認同(distinctive
identity),如此具有獨特認同的文化,方能與其他群體或社區有所區別。尤其在探究文化因素在經濟中扮演的角色,以及闡述文化與經濟發展的關聯時,具有重要的論點分析。其二是,文化是標示人們從事某種活動,而這些文化活動的產物與人類生活的知識、技能、道德與藝術層面是有關的。此層次的文化意義,係以人類心智經啟發、培育與傳承創新所從事的活動或產物有關。而此蘊含文化所從事的活動或產物,需具有以下特徵:在生產活動中融入創意(creativity);活動或產品涉及了象徵意義(symbolic
meaning)的產生與傳達;以及該活動的產品含有某種形式的智慧財(張維倫,2004,頁5-7)。經濟體系下的經濟論述和經濟活動能在文化脈絡下運作,反之,文化體系下的文化論述和文化活動能在經濟的脈絡下運作。文化的關係及存在過程也能存在於經濟環境中,而本身也能以經濟術語來解釋。文化或有差異,但其價值並不完全決定於其體現的物品本身的價值,而是決定於文化意義的附加價值。
三、文化的經濟脈絡
文化的生產和消費可置於經濟脈絡中,以及其商品和服務可看作與經濟體系所製成的任何商品相同。從文化產業一詞由Horkheimer
& Adorno
所創,並譴責文化被商品化,以及控訴文化被技術及資本主義的意識形態所扭曲下。從另一方面,我們也看到文化的經濟論述的不同主張,文化成為經濟領域中一個新主題-文化商品化。我們可以從幾位學者的論述中,找到文化的經濟脈絡的論點。Baudrillard在「消費社會」(Consumer
society)與「模擬」(Simulations)兩本著作中,提到商品將象徵價值加入消費過程中,商品變成一種具有象徵價值的符號,物品產生了特有的象徵與文化意涵。Baudrillard由七十年代剖析消費社會,過度至超越經濟範疇、將「真實」(reality)問題化的普世文化現狀,剖析在商品價值背後的符號交換價值。Connor更進一進闡述Baudrillard的主張,要把文化的產物、形象、表現及心理結構從經領域的範圍分離出來,是不可能的。狹隘的文化的經濟脈絡論述,僅從「投入產出模型」(input-output
model)觀點談文化的生產效益。所謂的投入產出模型,通常包括很多產業,使其結構變的相當複雜,為了簡化分析,常做下列四項假設:每一產業的產品都是同質的(homogeneous),如有不同質的產品則以另一種產業部門列之;每一產業均以固定的投入—產出比例來生產,亦即每一產業係以固定規模報酬的生產函數來生產;整個經濟體系,是完全結清的,可以同時達到全面均衡,具一般均衡理論的精神;產業間的生產無外部效果。然而,以文化作為投入或產出為變項,均不是投入產出模型所能解釋的。概因,文化的效益影響常是附加、無形的或是無法精確計量的。
Throsby所提出的「經濟的驅動力(impulse)是個人主義的(individualistic),而文化的驅動力是集體的(collective)命題。」說明了經濟與文化發展的關係,經濟思想建立在個人主義的基礎上,而文化的出現乃是一群體或集體的行為上。先論經濟的驅動力是個人主義的命題,此命題表明,人類社會存在一種可稱之經濟的環境中,其中包含的自利(self-interested)的個人消費者,追求效用極大;自利的生產者,追求利潤極大。文化的驅動力是集體的命題表現在群體的信仰、渴望及認同,可被視為一種對群體經驗或集體生產消費的渴望。例如,在生產面,許多文化藝術商品與服務被群體活動製造出來,進而展現一集體努力的結果,參與者認知這樣的結果含有一種意義或價值,它超越了所有參與者投入加總之所值。文化藝術商品的消費,例如觀賞地方的戲曲或社區的歌仔戲,這樣的消費通常是集體的活動,它被一種感覺所驅使,這就是群體經驗超越了個別消費者感受的加總(張維倫,2004,頁18-20)。從上述的命題論述中,可以得知,經濟的驅動力是社會成員依其本身利益所展現出來的個人欲望;文化的驅動力是社會群體為了展現各類文化內涵,如前文研究者在文化的價值一節中所述的文化的意義與內涵,且結合一起的集體欲望。
四、文化資本與文化商品的經濟評析
要探討文化商品的經濟效益,需先將文化商品區分為兩種,一種文化商品的私有財與公共財。但有些文化商品同是兼具私有財與公共財的特性,例如一幅張大千的中國畫,它能被當成文化藝術品買賣,其商品價值只屬於擁有它的人,這部分是屬於私有財。同時,這幅中國畫也是中國藝術史的一部分,它能帶給廣大的公共利益給藝術家、藝術好愛者及一般民眾。用需求函數來看私有文化商品的個人消費,需求函數定義:假設其他因素不變,根據消費者的所得以及商品價格來決定消費者的需求數量,以函數來表示。當消費者的所得增高時,且消費者對該商品的需求迫切,則商品價格會提高。以文化商品為例,文化的消費不僅是物品的實際價值,更是消費其意義價值,因此文化商品的價格,不純然由消費者的所得與消費者的需求數量來決定。進一步從市場需求面與生產的供給面來分析,文化產品的需求,不純粹依據物品的使用價值來衡量,有時是以物品的交換價值做說明,例如,一只手拉胚的陶土茶壺,不只是用以泡茶,延伸的價值,此茶壺是個藝術品,包含有藝術文化的價值。在從生產的供給面來看,一般的商品其競爭市場中價格形成的標準條件,常用投入產出模型計算,如原料、人工、水電、土地房舍、運輸等成本加計後,定出商品價格。而文化商品並除了計算原料、人工、水電、土地房舍、運輸等成本,也加入文化特有的屬性,諸如創意、象徵意義、智慧財以及歷史文化的元素。因此,文化商品在生產與消費,都有明顯的外延(externalities)價值存在,此乃地方文化產業與一般產業不同處之一。
物品或建築物以文化形式表現可視為文化資產(assets),文化就是我們生活的總體即是文化,文化是依據團體價值所習得而來的行為組合。元素包括有語言、宗教、教育、和社會組織(social
organization)。文化是指在一個特定地區內生活的群體所共享的信念、價值觀、行為模式(儀式、風俗習慣)及語言等。我國文化資產保存法也對文化資產的定義與內涵作出規範,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條,文化資產,指具有歷史、文化、藝術、科學等價值,並經指定或登錄之下列資產:一、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指人類為生活需要所營建之具有歷史、文化價值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二、遺址:指蘊藏過去人類生活所遺留具歷史文化意義之遺物、遺跡及其所定著之空間。三、文化景觀:指神話、傳說、事蹟、歷史事件、社群生活或儀式行為所定著之空間及相關連之環境。四、
傳統藝術:指流傳於各族群與地方之傳統技藝與藝能,包括傳統工藝美術及表演藝術。五、
民俗及有關文物:指與國民生活有關之傳統並有特殊文化意義之風俗、信仰、節慶及相關文物。六、古物:指各時代、各族群經人為加工具有文化意義之藝術作品、生活及儀禮器物及圖書文獻等。七、
自然地景:指具保育自然價值之自然區域、地形、植物及礦物(文化資產法,2005)。當文化是以有形的樣式來表現時,例如藝術品或古蹟建築,文化資產的概念易於理解,但是有更多更廣的文化現象,如傳統、語言和風俗等,被認為是群體所擁有的無形資產,則常讓人忽略。
Bourdieu曾提出文化資本(culture
capital)的概念,擴展了馬克思對經濟資本的概念。原本僅認為土地、金錢、商品才具有經濟資本,不認為文化也能成為經濟資本。文化資本意指表現在知識或思想形式的財富,它支持著身分與權力的合法化。Bourdieu所提的文化資本具有三種形式,其一是內化狀態(embodied
state),指的是個人內在與外在的持久傾向;其二是客觀化狀態(objectified
sate),指的是將文化資本轉變成文化商品,諸如圖書、工具及器材等;第三是制度化狀態(institutionalized
state),是指內化資本以某種形式被大家承認。人們認為擁有這種形式資本的人能對其他群體行使相當大的權力,用這種資本可獲得想得要的職業地位並使其獲得更大的經濟資本的要求合法化。引用文化資本的概念來看地方文化產業的經濟效益,產業的商品製造必須要有人製造,經過製造過程而生產出產品。先從製造的人來談,擁有文化資本的人,其本身具有相當的知識與技能,此知識與技能擁有合法化的歷程。因此,他能夠決定物品價值的判斷權力,只要經過其認同,此物品便具有較高的價值。此物品的價值非源自物品本身,而是出自於認可它的人或製造它的人所具有的權威合法性。其次,談談商品,擁有文化資本的產品,因其具有獨特的意義內涵、知識、技藝,或者具有悠久的歷史價值、人文風俗,此物品便具有較有的經濟效益。由Bourdieu的文化資本概念得出,地方文化產業若能具有文化資本的型態,其產業的經濟價值自然提高。人有文化資本的合法性認可,地方文化產業也可以從文化資本的角度出發,提升產業的無形經濟價值。
地方文化產業與一般商品產業的不同點在於一般商品只提供經濟價值,而文化產業不僅具有經濟價值,同時更具有文化價值。在經濟學上常用存量(stocks)與流量(flows)來解釋資本的經濟價值,若以此觀點來看文化資本的存量與流量,則文化資本的存量係指在某一時點該資本以適當單位所衡量的存在數量;隨著時間經過,此資本存量會產稱一種服務流量,它不是被消費掉就是被用於生產其他的商品與服務(張維倫,2004,頁56)。但文化資本的存量不因被消費而就消失了,舉例說明,地區的有兩座古跡具有文化遺產價值,消費者至此觀光消費,此古跡的存量是兩個,經觀光消費達成商品流量的功能,但其存量依舊存在。若對此分析無法理解,可用文化的價值存在型態分析則容易明瞭,文化的價值型態可區分為兩種,一種是有形的(tangible),另一種是無形的(intangible)。有形文化產業,是以建築物、位址、場所、藝術品(如手工藝、繪畫、雕刻等)樣式存在,它是由人類活動所創造,持續存在一段時間,若不加保護則會毀損,隨時間經過會產生服務流量,可被買賣擁有。無形的文化產業,是一種心智(intellectual)資本,以群體共有的觀念、習慣、信仰及價值的形式而存在,例如三義的木雕、鶯歌的陶瓷。此類文化資本,也會隨時間過而產生服務流量,心智資本能否為消費者所喜好,尤重創造性的產出。人們對於文化產業所願以給付的價格要比其他物質實體商品的價格高。一件木雕藝術品,它擁有一般商品資產上的經濟價值,也內含文化的價值;消費者購買該物品時著眼於其內含的文化價值而非其實質的經濟價值。用以描述文化價值的特徵,Throsby認為有以下特色(張維倫,2004,頁36-37):
(一)、美學價值(aesthetic
value):物品具有美、和諧、形象以及其他美學特徵,有時可能影響流行、時尚及品味,或反之受其影響,在美學的解讀上產生額外的成分。
(二)、精神價值(spiritual
value):精神價值所傳達的效果包括理解、啟蒙與洞察力,該物品的內在價值能為全人類所共享。進一層意義,該物品的內涵意義,對該群體或社區,具有獨特的文化意義。
(三)、社會價值(social
value):此物品傳達了人對社會發展脈絡的認知,以及人與人之間聯繫的感覺,且有助於我們了解社會的本質以及認同感。
(四)、歷史價值(historical
value):該作品如何反應創作當時的生活條件?如何承先啟後?
(五)、象徵意義(symbolic
value):文化物品具有意義的容器與傳遞者的功能,換句話說,作品的象徵價值包含了物品傳達意義的本質,以及傳遞給消費者的作品價值。
(六)、真實價值(authenticity
value):作品表現真實性的、原創性的。
文化價值的特徵地目前為主,仍缺乏共識,因此永恆不變的文化價值似乎還很遙遠。尤其在後現代主義思潮的影響下,追求文化價值的規律性與一致性,已不為大家所關心的,取而代之的是,變動性、不確定性與異質的(heterogeneous)詮釋成為文化價值的變動看法。換言之,價值是多樣的(various)且多變的(variable),已成為文化價值的核心。
陸、結語
我國文化產業發韌於民國八十二年文化建設委員會提出社區總體營造的理念,民國八十三年著手推展社區總體營造與整體文化政策,從其政策形成的軌跡與具體實施內容可看出端倪(文建會,1999)。回顧社區總體營造政策與推展的活動,其內容有全國文藝季的啟動、文化地方自治化的推展、鄉土與地方文史工作的發展、文化資產保存理念的啟迪、地方環境與社區美學理念的建立、國際展演活動的地方化與以地方為主軸的文化政策思考等。文化產業的具體實踐始於民國八十四年的全國文藝季提出「產業文化化、文化產業化」的做法,藉由文藝季活動的舉辦來發掘與創新地方的文化藝術資源,構築屬於社區特色的地方文化,更進一步形塑全民與社區的文化生活。
地文文化產業的特點在於社區民眾運用在地資源,結合個體與集體的經營模式,發展社區的特色產業,以繁榮地方經濟,謀社區居民的福祉。而文化產業的可貴之處,在於搭配社區總體營造以「創造性」、「人性化」與「活化」作為基礎,召喚民眾參與的力量,讓過去被邊緣化的社區議題再次被關注,進而豐富地方容顏與文化魅力,創造社區新契機。在這個製造業退位的後工業時代,如何透過源源不絕的創意能量誘發文化創造力,展現文化加值的社區產業,成為鄉村部落追求城鄉發展均衡與再創地方文化的重要關鍵。本文從歷史社會學與文化經濟學的觀點分析文化產業的理論內涵,期能對我國社區發展地方文化產業之時,有所助益。
李永展(2006)指出台灣的社區營造已經從生活社區進入到生產社區的階段。早期以人文歷史為主,讓社區居民意識到社區的主體性,透過人文歷史的追尋,讓居民有生活面向的認知。以及著重社區環境硬體建設,以綠化美化社區環境與建設排水溝渠、社區活動中心等,其社區發展任務已完成。目前社區發展遭遇東南亞國家以及中國大陸廉價勞工之時,台灣經濟生產勞動力轉移,原先以製造業居多勞動力的台灣社會,失去就業市場,經濟型社區的功能逐漸產生,尤以配合政府政策,發展社區的文化產業為優先。社區經濟必須植基於社區,在社區內透過社區營造讓民眾對社區有共識,也願意對社區投入更多心力在社區自主運作的前提下,讓社區有經濟的維生能力。但經濟社區(或產業社區)往往建構在經濟(或產業)已經發達但缺乏社區營造的社區,因此鼓勵這些社區納入社造理念,這個作法通常是由經濟部門主政的經濟產業為主的發展導入社造理念,缺乏社區文化的形塑與教育社區居民的措施,形成偏經濟而忽略人文建設的社區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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