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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是用這個搞運動。38頁提到法農說的,所謂的殖民的過程是殖民、去殖、新殖、再殖跟內部殖民的過程。而今天我們面對的課題我認為是上面五項全部都在內,還在殖民、還在去殖;然後面臨到一個新殖,然後再被殖民,更嚴重的問題:內部殖民。光興寫這篇文章到現在,整個歷史的狀況我們必須回顧一下:就是從1994年李登輝的島內南進,把一堆人搞到屏東的原住民文化園區以國君之姿為原住民正名,而這個島內南進正名的東西,表面上把原住民肯定了,實際上他們是被國家機器收編了。所以在這個島內南進的狀況當中,所有的國族南進的論點也跟著出來了。光興書中重要的引文談到的南進通通都是從這個時候開始的。
但是不要忘記了1984年原權會成立,1991年島邊開始,1992年島邊有一個原住民特刊。一直到假台灣人專號;94年開始談破國族,而這個破國族就是他在95頁談的事情。當初談破國族就是陳光興在91頁引的1902年,Hobson指出帝國跟國族關係問題。
所以接著我們面對同樣的問題,回答這問題陳光興寫了「帝國之眼」那篇文章,我在台社也寫了一篇文章回應,題目是「工害輸出,以鄰為壑跟次帝國主義」。回頭看,當時祛什麼?為誰祛?為什麼人祛還是蠻清楚的。
今天我要講的為什麼我的回顧變成前瞻?因為時間不是單線直線的,時間是一個我們的朋友Ashis
Nandy講的time
warps的東西、或是個迴旋型的東西。不久前在網頁上見到重新出版的戰爭機器,而今天經過了紅衫軍,讓我覺得這是個新的、歷史迴旋的交錯點。在這個時刻就是反思剛剛沈松橋老師說,要反什麼而才能夠真正的反?祛什麼才能真正的祛?只有自反和自祛,如果不自反不自祛就會變成只在反人、「去」他者。在那前提底下取而代之,就是被殖、被帝的我變成去殖人家、去帝人家。這整個課題我們在十幾年前提過,今天要重新提出,就是我們提出的要自己祛自己心理、腦中的次殖民、內部殖民、次帝國主義,(sub-imperialism)跟次東方學主義(sub-orientalism)。
接著第二章,談到的去殖民,這個「去」是什麼東西,光興你注意一下我用的字是用「祛」殖民,趕鬼的意思,到底這個「祛」殖民是把殖民主趕走,還是要把陰魂不散的鬼趕走?把自己腦筋裡的鬼趕走?我之所以用的不是declonization而是decolonialization,因為colony跟colonialism是不一樣的。我的這個跟武滕一羊用法有一些類似但不完全一樣。因為MUTO基本上是一個曾經帝國的日本人把它自己的帝國去掉,作為一個沒有辦法去面對的帝國的靈魂不散、日本人必須要自己去把它反掉。在這裡我還跟光興一直有個不同的地方,就是他說的「文明主義」的認知。因為文明主義,這個詞需要定義,如果要談它的話,是絕對不可以把我的朋友Ashis
Nandy跟杭廷頓這種動物放在一起,真是孰可忍孰不可忍!那種動物另外還有一個,就是S.N
Eisentadt,他是以色列耶路撒冷大學教授,發明一個七大Axial
civilizations的東西,極力就把猶太教放進去?把日本排除在外。這點我有點疑心溝口是針對性的在做類似的事情。所以這也是我質疑亞洲主義的地方。在這個地方我也跟沈老師提出同樣一點,就是光興所謂的歷史唯物論,這個論的歷史為什麼有那麼重的Geo
political的味道?為什麼讓我們空間的想像還是在一個極右的帝國政治學規範底下思考?這是誰的問題?假如不把這個問題解決我們講去/祛什麼都是假的,是在去/祛自己外面的other;就是剛剛講的,other是個大寫的Other,認為只要「去」了那個Other之後剩下「自己的」東西是必然好的。所以,我的另外的質疑是Asia有沒有大寫,Asia有沒有s?時間不夠,沒有時間多解釋。
接下來,這個de-colonialization;最主要的是趕人還是趕鬼?把人家踢走還是把自己改造?差別在這地方。再講一次,把人家趕走是沒有用的,因為這個鬼老早就像「霧月十八」裡說的幽靈一樣在我們當中,而真正的殖民恰恰是我們不斷的幫殖民主來「殖」我們自己的「民」;我們成了不折不扣的「宰辦」”Muchachos”。
在今天的台灣,最明顯的就是對於原住民的內部殖民,這個殖民更以普同的論詰來對於弱勢團體、邊緣社群——在關於生存空間的政治經濟文化方面、一直從生活方式到生命情調為止——進行宰制和殖民。這個課題走下去就是下面所謂的大和解這一章的主題。
大和解這一章當中的主旨,我覺得非常清楚,因為我從香港回來,特別對當中有一個東西覺得很有趣;就是就是「借來的modernity」,借來的identity。借來的沒錯,但仔細想也不一定是借來的,是人家強丟在在妳頭上的,這是被人用單向直線的史觀強加扣上的眼障,是拿一個人類進化的分類學的東西跟時間序列作一個強勢的交叉對比編造出來的史觀的產物。在這當中時間是單向直線性的。所以東方學主義的文明主義中,像Huntington這種人就認為「異文化」交通是一個zero-sum
game,一對一的;一邊有、另一邊則是absentism。以歐洲中心的位勢來看,永遠是我有你沒有的東西。我有你沒有的這樣一個的文明衝突論,包括Eisenstadt在內,正是帝國主義的本能反應。但是Nandy講的不是這樣,他講的是任何一個社會(文化)裡面都有不同的東西,它們的分歧遠大於社會(文化)與社會(文化)之間,這點他不一樣的歷史重讀一再加以演示,例証了主體特別是在性別,雄性跟雌性跟雙性當中的型構。在這個當中,他重新閱讀的不是只有political的意涵的分類系統的劃分關係,而是人群在一定的權力關係跟權力對峙下、自己存在的狀況當中,處於不同的跨種族、跨歷史、跨國界、跨所有的存有內、對自身存有抉擇的認識跟理解。所以在這裡有一個很重要的東西,就是我們談歷史要談主體者、行動者是誰?是誰在被殖、被帝;祛殖、袪帝?
這方面,光興很有趣的是identify了兩種動物,一種是diasporic
opportunists一個是native
collaboratists,為了這兩個東西我寫了的文章因為「太辣」沒有人敢登。當初正是九七過渡的時候,我發現香港有很多奇怪的主體,有disaporic
opportunist也有native
collaborationist。但是另外更有像編public
culture 1997這一期的香港大學出身的Abbas、跟美國芝加哥大學的Wu
Hung;整個這期香港專號沒有一篇是香港的人本身或是學者寫的。這個叫做九七的專號的封面?是一個牛頭、上面是一半英國一半中國。這是蠻典型和指標性的。他們可以叫做expatriate
escapists,因為在自外於人(民)者的心中、任何在地社會有生力量的實踐看在他們眼裡都是要disappear掉的。此外,還有domestic
conformists(舊稱靠攏份子)跟dynastic
careerists那些朝代正確的爬梯主義者。當時的代表就是周蕾,今天的鏡子就是龍應台,非常非常相像。因此一開始讀光興這本書,我就覺得他為什麼在外面流浪很自主,一回到直面真正的台灣的學術跟政治現實以後難免有一些近身的威脅,有些說不出來開不出口的樣子。這或許叫做進鄉情怯,但這恐怕也是因為接近到具體活生生人的時候就很難把它一次講清楚了吧!
針對文化帝國這一章,我們必須瞭解、所謂的殖民的主子在操作上一定要有它的在地代理人——被殖主造就出來的那種代理人、治理「生番」要靠的「熟番」——「熟番」就是Michael
Tassig講的Muchachos;我認為他們已經不是買辦了,我稱它我叫做「宰辦」,買辦只是買來賣去,宰辦是會整死人的!
近十幾年的後殖民的論述之所以會停滯,因為沒有進到解構mediatiing整個殖民系統這樣一個主體,對它作徹底的解構跟分析,沒有針對其「熟番」性找出來這些國族菁英的宰辦的性質。在現代化當中,吳文星講的殖民史中,台灣地區的所有的醫學生的最後對日本的投降是為什麼?是受了日本所謂的殖民現代性的挾持跟威迫,最後誤認為自己代表了一個殖民性的civilization,成了殖自己和自己同胞的民的「宰辦」/精英。這一切恰是sub-imperialist跟sub-civilizationism的結合,才產生了這樣的作用。
最後一個問題,根本歸結到要反或者要去帝,可以不去國族嗎?從91頁Honsson的quote到323頁Leo
Ching說的被殖民的人的想像是要翻身、取而代之,要自己去殖民或者殖自己的人;皇民化也就不能不是帝國的臣民化了;這都得就台灣今天的現實,得就他們的「國體建屋」(Nation-building)進一步研究。
在這邊我想不需要提醒大家,法農在The
Wretched of the Earth最後315頁當中發出的警告、就是警惕我們:所有去帝反帝的人最後很可能會變成另外一個國族宰制的主體。他大聲疾呼,教我們”not
pay tribute to Europe by creating states,
insitutions and societies which draw their
inspiration from her."。但是台灣今天的狀況、所有的——特別是手持國族令劍憯稱反對外來政權的政客們——大小「國族菁英」,在新的世界體系之下做的偏偏是Fanon警惕我們絕不可做的再帝國和再殖民的勾當。
最後一章,我覺得Chatterjee有一個問題,就是他說政治社會在一個population跟citizen之間的空間裡運作、那麼,我曾經跟他談過關於the
self-constituted public的東西,它們在”civic
self”和”public
image”的辯証中建構主體的操作和動理;我也在光興編的書裡,寫文章回應過他;他沒聽進去,還是只覺得用英文講的話才有道理?
最後,我要說「亞洲作為一個方法」,「方法」這個詞及它的想像我是很怕的,它看來似乎是一套手續?似乎是一套辦法,似乎是一個normative(規範性)的東西?但是光興在一開始的時候似乎說這是一個perspective或是一個reference(參考系),我希望在這個地方可以清楚一點,也使我也比較安心一點。
此外,我跟光興談的時候,我指出差異跟不同是很可以變成monster的,這些所謂的mix和hybrid的動物,更可以flip-flop來、flip-flop去;叫做換朝代顛來倒去主義者(Dynastic
flip-flopist),就好像龍應台前半年的文章跟後半年的不一樣,周蕾在1997過渡七月一號以前的文章跟那天之後的立即不一樣,這是哪一種的syncretism?或是哪一種mixture
或是hybridity?這是非常可以討論的事情。
另一方面我們得認識了一個「不可共餐性」現象,就是我們不必強迫素食老婆回家的一定要吃她不能吃的東西,或者強迫不能吃牛肉的一定要吃,我們必定要承認有「不可共餐性」的可能性,在這樣的基礎下才有"becoming"的可能跟必要,也就是說把自己變成不是大寫的SUBJECT而是小寫的,或有小寫
s 的others。但是,千萬不要假裝沒有others的存在,結果把人家變成THE
OTHER自己變成一個 THE
SUBJECT。那麼,一句話,只有承認不可共餐性的存在才有實踐的可能,才有改造自己的可能,才有同理(empathy)的需要。而今天我們的社會人文科學和我們做運動的實踐,假如沒有一個Empathy的自我要求跟訓練,恐怕我們的運動也是做不下去的,不知不覺地就變成跟國族/資本做統攝(systemic)宰制的打手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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